為切實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規范職業教育實習活動與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山西省近日出臺并實施了關于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與職業中介服務規范的新政策。該政策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明確禁止未滿16周歲的職業學校學生參與頂崗實習,并對職業中介服務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
一、 嚴格劃定實習年齡底線,保護未成年學生權益
新規明確指出,任何職業院校、技工學校等教育機構,均不得安排或變相安排未滿16周歲的學生進入企業、單位進行頂崗實習。頂崗實習是指學生相對獨立參與實際工作,承擔與正式員工類似工作任務的實習形式。
此項規定的出臺,主要基于以下考量:
政策要求,職業學校組織學生實習,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優先保障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實習內容必須符合專業培養目標,與學生所學專業對口或相近。對于年滿16周歲學生的實習,也必須簽訂規范的三方協議,明確權益,購買相關保險,并加強全過程管理。
二、 規范職業中介服務,凈化實習就業市場
新規的另一重點,是針對職業中介機構(包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職業學校學生提供實習、就業中介服務的行為進行規范。
三、 政策意義與未來方向
山西省此次新規的出臺,是響應國家關于加強和規范職業學校學生實習管理、維護人力資源市場秩序號召的具體舉措,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下一步,山西省預計將通過加強政策宣傳解讀、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建立長效監督機制等方式,確保新規落到實處。鼓勵職業學校深化校企合作,共建優質實習基地,為學生提供更多符合教學要求、保障充分的實習機會,實現保護權益與提升技能的雙重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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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2-20 01:02:26